案 情
2023年9月26日,市民徐女士通过12315平台向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市场监管局反映,在某烟酒店买了12瓶茅台是假酒,要求赔偿。接到12315工单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徐女士,向徐女士核实具体情况,并告知消费者保留好购买凭证、付款记录等材料。
随后京口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联系南京茅台鉴定中心,与茅台酒厂打假人员共同对该烟酒店进行现场检查。经过茅台酒厂出具鉴定,证实消费者所买12瓶茅台中有3瓶为假酒,现场商家表示该茅台是从别的商家购进的,应该去找供货商,因此拒绝赔偿,从而引起纠纷。
通过京口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现场协调,同时告知商家相关法律法规,最终达成了商家赔偿徐女士2.5万元的处理结果。
点 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的规定,徐女士买到假酒,商家却拒绝赔偿,这样的争议属于消费纠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徐女士也保留了相关证据,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因商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张合理的赔偿,商家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赔偿。双方自行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依法维权。
(叶磊)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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