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97批次样品,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杭州哥老官荣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515号江南天街商业中心1幢501-44室)销售的1批次牛蛙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公布的“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其中第10项“硝基呋喃类”就包括呋喃西林(Furacilinum)。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责任编辑:玉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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