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补齐公众评议突出短板,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今年以来,福建省莆田市针对食品安全突出隐患、行业共性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了2021年度食品安全突出短板专项整改提升工作,力争从“小切口”入手,推动“大问题”解决,切实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一、 深化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莆田市农业农村部门共完成专业化统防统治83.51万亩次、绿色防控198.29万亩次,推进全市食用农产品主体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20年减少2.42%,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开展农业技术培训66期、2876人次;制定《莆田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25423亩。
二、深化食品加工质量和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持续抓好乳制品、肉制品、白酒等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871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42家,发现问题12条,已全部整改到位;共组织35场考试,有243家企业432人参加考核,合格430人,合格率99.54%。
三、 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部署2021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对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检查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户1782家次,校外培训机构164家次,责令整改85家次,监督抽检342批次,查办案件14起。全市建设“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7个,并在348个学校食堂试点接入,实现“可识别、可搜寻、可抓拍、可感测、可远程、可预警”的智慧监管。
四、 深入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海洋渔业局、市供销社等六部门联合印发《莆田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重点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9732户次,检查农贸市场276个次,查办农村食品案件386起,罚没款347.94万元,查扣违法食品10401公斤。
五、 深化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莆田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等六部门联合转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领域存在的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006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038家次,责令整改5家次;举办科普宣传20场,参加人数2260人,发放宣传材料4648份,处理群众投诉举报24起。
六、 深化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
莆田海关持续加强科学有效的进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累计抽检进出口食品322项次,合格率100%;将进口食品的国内进口企业等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备案进口食品进口商3家次;开展“年度首批核查计划”工作,完成对24家食品生产企业、养殖场、种植基地核查工作。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风险监管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将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纳入核酸检测和新冠疫苗接种重点人群,落实“应检尽检”“应种尽种”。
七、加强水产养殖安全监管
莆田市海洋渔业部门围绕主产的对虾、鲍鱼、草鱼等养殖品种,重点整治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未按规定执行休药期等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14人次,检查养殖单位304个次;推动水产品“一品一码”追溯体系信息登记工作,将142家生产主体纳入追溯管理,累计生成追溯凭证1447条;举办相关健康养殖和规范用药技术培训10场,培训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及渔民600余人。
八、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
莆田市食品安全有关部门共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15810批次,其中:生产、流通、餐饮环节抽检食品9888批次,合格率98.9%;食用农产品定量抽检3387批次,合格率99.8%;饮用水水质检测1015批次,合格率99.33%。养殖环节水产品抽检431批次、原粮卫生指标抽检171批次、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44批次、进出口食品抽检322批次、集中消毒餐具552批次,合格率均为100%。
九、加大食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
莆田市公安部门深入开展“昆仑2021”专项行动,加大对肉及肉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品、豆面制品、酒类、保健食品、互联网制售伪劣食品等领域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出动人员2413人次,开展执法检查284次,查处案件28起,移送司法机关起诉20起,逮捕人数29人次,查处不合格食品3830千克,其中公安部挂牌督办1起,省厅挂牌督办3起,发起全国集群协查1起。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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