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近日,浙江省遂昌县消保委接到消费者孟某投诉,称其在中央首府附近的流动小货车摊上购买的榴莲存在短斤缺两现象。遂昌县消保委立即将投诉线索移交给了遂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
遂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摊贩销售榴莲时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设有作弊功能。以2kg砝码为例,该电子计价秤按“M1”键显示为2.4kg,按“M2”键显示为2.2kg,按“M3”键显示为2.8kg,按“M4”键显示为2.6kg,按“防抖”键显示为3.2kg,按“计数”键显示为3.6kg,按“找钱”键显示为2.0kg,作弊范围为10%-60%。
消费者孟某所购的榴莲单价为52元/公斤,电子秤计量称重为3.77公斤,共计支付196元。孟某拒绝了商家代为剥壳的建议,回家自行称重发现只有2.9公斤,重量差30%,差价45元。依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遂昌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没收了作弊器具及违法所得。
对此,遂昌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时可用以下方法避开“作弊秤”:
首先,要求商家在称商品前按一下开关,重启电子秤,确定数值清零后再进行计量。
其次,一般市场内会有公平秤,消费者可以使用市场上的公平秤进行复称对照。如在夜市等路边流动摊位,特别是购买榴莲等需剥壳的较重水果,可借用附近其他摊位电子秤测试。
再次,市场上的计量器具都是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校准检定的,消费者可以留意秤上是否贴有检定标识。
最后,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如发现商家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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