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3月1日电 (记者 许婧)2022年3月1日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正式实施第一天,《条例》首次增设“歇业制度”。当天,上海隆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人马先生来到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向登记窗口提交了歇业备案材料,现场办理了企业歇业备案手续。
因为疫情的关系,加之人力成本上升,企业运营成本增加,上海隆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目前经营困难。马先生表示,“我以后应该还是会从事餐饮行业的。只是目前暂时休整一段时间。如果直接注销了,后续还要重新走办证办照流程。现在我心里不慌了。我可以先办理歇业,三年之内随时能恢复营业。”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连续两个年度未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也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而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解散并办理注销登记。很多企业因短期经营困难暂时歇业,但仍有意愿继续经营,而企业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法定代表人再次创业会遇到障碍。
这也意味着,经营企业只有“终止键”,没有“暂停键”。为了给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缓冲期,降低企业维持成本,《条例》明确提出,当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可以自主决定在最长不超过3年期限内歇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部分市场主体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但仍有比较强的经营意愿。对于这类企业,现在可以在选择保留市场主体资格的前提下歇业一段时间,休养缓冲。
据了解,申请歇业并不意味着被注销,而是“停机保号”,是允许市场主体在一定时间内停止营业,给发展困难的企业提供喘息休整的机会,替其保留市场主体资格,为出台相关帮扶政策措施提供了制度基础。当然,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与职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条例》明确提出,市场主体应当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市场主体歇业期间,可以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通过公示加强对歇业企业的社会监督和信用监管。同时,一旦企业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则视为恢复营业。
据悉,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与《条例》配套的制度措施,结合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32条措施,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提高中小微企业韧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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