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3月1日正式实施,温州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吹响执法号角。
苍南下发首份未按规定使用外卖封签责令改正通知书
《条例》实施首日,温州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50人次,检查各类网络餐饮经营单位1719户,针对不安装“阳光厨房”或不使用“外卖封签”行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303份。
行动中,执法人员对辖区从事网络餐饮经营单位进行逐户上门检查,对外卖商家不安装“阳光厨房”或配送的食品不使用“外卖封签”的,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指导商家严格按照《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和《网络餐饮“阳光厨房”建设规范》要求做好落实。如未完成整改,再次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网络阳光厨房未安装、外卖封签未规范使用等问题将处以200—500元的行政处罚。
2月中旬起,温州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市、县两级联动宣传,通过媒体宣传、发放告知书、上门宣导等方式加大“阳光厨房”“外卖封签”政策解读的宣传力度,为条例实施广而告之。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建成网络餐饮“阳光厨房”1.8万余家,发放《致全市网络餐饮经营者的一封信》等宣传单2.2万份。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统一开展“阳光厨房”“外卖封签”等专项执法行动,对未安装“阳光厨房”和未使用“外卖封签”的外卖商家开展集中治理、依法查处,对立案查处的外卖商家统一对外进行公示。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监管模式,开展全市网络餐饮单位“阳光厨房”建设和“外卖封签”使用“回头看”专项执法行动,确保全市外卖点餐“看得见”,配送过程“无污染”。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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