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市场监管局深入校园和配餐单位,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坚持问题导向,督促“自查自纠”。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长(园长)负责制,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组织机构,责任到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制度,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校园内形成全员重视的良好氛围。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库存的食材特别是节前贮存的食品及原料进行彻底清查,及时补充更换老化、损毁或不足的设施设备。
狠抓“监督检查”,消除风险隐患。一查环境卫生。食堂用具实行色标管理,定位放置,确保食堂干净、整洁、无杂物。二查食材采购。对食堂库房、冰箱、冰柜全面检查,确保无过期、腐败变质食品及原料。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等制度。严禁采购、加工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肉品。三查食物贮存。食品库房内保持干燥并通风良好,食品摆放离地离墙,冷藏冷冻食品采用食品级包装袋并生熟分开存放。四查食品留样。留样食品包括正餐等,留样的量、时长及留存条件要符合标准。五查清洗消毒。所有餐饮具及专间做到一餐一消,保证消毒时间及温度达到标准,消毒设施设备洁净并运转正常。六查各项记录。各项记录填写及时准确,责任人明确。
对照集配要求,把好准入关卡。对向学校提供集中用餐配送服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专门建立监管档案,实施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配送准入环节审查,如供餐单位经营资质、有效的配送合同、配送入校过程等重点环节合规情况,对存在食品安全不良记录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一律禁止入校。涉及校内分餐的学校,由取得健康证明的专人负责分餐,并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手套和口罩。入校食品存放条件符合要求并做好留样。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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