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信用中国(北京)网站披露,北京港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东城餐饮分公司(以下简称:港丽东城餐饮分公司)近日因违反相关法规被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局处罚。
截图来源:信用中国(北京)网站
据悉,港丽东城餐饮分公司违法事实为“油烟排放浓度1.3mg/m3,超过排放限值标准(1.0mg/m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相关规定,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局对其罚款1.2万元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港丽东城餐饮分公司系北京港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分支机构,成立于2013年7月。负责人陈卓明。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销售食品等。在2017年,该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被有关部门警告。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