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全市上下同心全力抗疫的关键时期,浙江省平湖市市场监管局聚焦民生关切,紧盯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价格波动,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等多项价格管控举措,全力维护辖区正常市场经营秩序。
自3月13日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08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32家次,大中型商超406家次,药店229家次,其他各类型商户1135户次,处理价格方面投诉3起,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起。目前,平湖市各类物资总体价格稳定。
加强生活物资价格监管
加强对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各基层所(分局)组织检查人员每天深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详细了解“菜蓝子”价格变化情况,了解生活必需品库存以及供应情况,平抑市场物价,确保市场稳定。近期,因疫情防控需要,平湖市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临时关闭,为保障全市蔬菜供应需求,我市在市体育馆建起了临时蔬菜批发交易市场,为保证农产品价格稳定,我局迅速制定排班表,自3月30日起,每天半夜12点对临时农产品交易市场进行检查,调查蔬菜供应情况、价格波动情况,严防哄抬物价情况发生,同时提醒经营户做好防疫,保障供应,确保食品安全。
强化医药防疫物资价格监管
持续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药防护用品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相关药品和防护用品市场价格,重点检查口罩、消毒液、预防类药品销售价格情况,做到所有相关门店每2日进行一次价格监测,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扰乱社会秩序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强化宣传引导,促使价格自律
通过在各市场、餐饮店、零售药店等重点监管场所广泛进行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提醒广大经营者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规范疫情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对各农贸市场、药店、大型商超发放《关于规范疫情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要求相关经营者不得有哄抬价格、趁机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对触碰红线者,将依法从严从快从重给予严厉打击,绝不容情。
畅通渠道,加强价格投诉举报处理
充分发挥12315消费投诉平台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的作用,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疫情期间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价格方面投诉举报,努力化解矛盾,依法从重从快处理防控疫情期间的价格违法行为。3月29日,新埭分局受理群众投诉后,对被投诉的母婴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在销售过程中,未对口罩、消毒剂等销售价格进行明码标价,执法人员采用“简案快办”模式,通过手机端“掌上执法”系统完成了从立案到送达告知过程,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处相应罚款。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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