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粮油应当按照规定标注名称和价格等有关情况,不得加价出售。”这是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正在向某粮油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
为深入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维护粮食购销领域价格秩序,近期,汉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对辖区内粮油经营户开展价格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在销售环节是否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是否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是否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是否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在经营环节是否存在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进行了《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对于部分经营者存在的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和不规范储存粮油等问题,责令其立即改正。
截至目前,共检查粮油经营户20余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下一步,汉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将持续对粮食购销领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及时受理处理投诉举报,加强社会监督,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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