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禁止生产经营金银箔粉食品的提醒告诫书。
辖区内各食品生产经营者:
近期,市面上出现含金银箔粉的冰淇淋、巧克力、甜品等食品,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也未允许其作为食品原料使用。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食品生产者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食品销售者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餐食;食品进口商不得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等。
二、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金银箔粉不得宣称或标注“可食用”“食品级”“食品用”等,不得与食品直接接触。自觉抵制以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的奢靡享乐、拜金主义不良风气。
三、对一旦查实生产经营金银箔粉食品,以及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的违法行为,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一律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来源:顺德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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