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宴席承办者要严格申请报备,签订安全承诺书。
2.加工场所要远离有毒有害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孳生条件。
3.餐饮具应区分使用,定位存放,做好消毒工作;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食品原辅料应分类存放,采购要索证索票,禁止采购有毒、有害、腐烂变质、“三无”食品;不得加工制作野生菌,不得提供家庭自酿酒。
5.加工食品须分池洗净、炒熟煮透、分类盛放,并留样备查。剩余尚需使用的食物应冷冻或冷藏。
6.宴席厨师应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明,厨师和帮厨人员个人卫生需达到规定要求。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直接接触入口食品。
7.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采取应急救治措施,保护现场,配合进行调查处置。凡不按规定申报备案、不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导致中毒事件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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