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质量新闻网餐饮资讯!
当前位置> 餐饮资讯>>前沿资讯>>

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管局通报近期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

2022-11-30 11:54: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延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11月30日消息,近期,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局工作部署,对辖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品牌连锁餐饮单位、美食城等社会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检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重点对原材料进货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操作间环境卫生状况、食品加工操作过程、食品贮存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检查问题如下:

1.北京必 胜 客比萨饼有限公司延庆庆园街餐厅,当事人提供的盘子检测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餐饮单位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北京西拨子腾达小吃部,当事人未定期清理维护店内冷藏、冷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3.北京老田家饭庄,当事人未按规定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4.北京豪杰盛嘉商贸有限公司,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5.北京永强食乐小吃店,当事人厨房工作人员在制作食品时,未戴工作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6.北京凯旋秦晋面馆,当事人厨房工作人员在制作食品时,未戴工作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7.北京贺氏武术馆,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8.北京久小鲜餐厅,当事人厨房工作人员在制作食品时,未戴工作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9.北京冰激花蛋糕店,当事人库存食品原材料过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10.北京独居阁快餐厅,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11.北京印像缘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行政警告。

(责任编辑:王海琳)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