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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关于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2年11月第2期)

2022-12-01 14:55: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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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发布关于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2年11月第2期)。

据通报,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29日,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11处,具体如下:

1. 北京天福号食品有限公司前门便利店(天福号)

存在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没收过期香辣牛肉面一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6元,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

2. 北京天真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东直门分公司(SHUBO蔬小盒)

存在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 西藏汉拿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第八分店(汉拿山)

存在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 北京南锣肥猫餐饮有限公司东直门分公司(南锣肥猫)

存在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5. 北京京鱼盆餐饮有限公司(京鱼盆)

存在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 北京市川佛餐厅(老爹火锅)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 北京山月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优逸餐饮管理分公司

(优逸美食城)

存在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 北京京天红辉耀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京天红炸糕)

存在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9. 北京便宜坊烤鸭集团有限公司便宜坊鲜鱼口店(便宜坊)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0. 北京荟萃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1. 北京安小餐饮有限公司(北门烤串)

存在餐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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