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质量新闻网餐饮资讯!
当前位置> 餐饮资讯>>前沿资讯>>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通报对26家餐饮门店处置情况

2023-04-27 17:34:22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

关于近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

近期,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通州区26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雅福居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老马拉面)

存在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做出反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北京金启风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大碗刀削面)

存在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做出反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北京市天赐紫阳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长顺阁)

存在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做出反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4、默默餐饮(北京)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井益·古早珍奶)

存在食品加工贮存场所环境脏乱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5、北京华源瑞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都可(COCO奶茶))

存在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做出反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6、北京德业云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亚朵酒店)

存在未设置食品安全员的情形,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7、北京丝路久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原拓酒店)

存在未设置食品安全员的情形,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8、北京金满福丰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金丫头中式快餐)

存在未设置食品安全员的情形,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9、北京西乃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参鸡汤)

存在未设置食品安全员的情形,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0、北京通铭东嘉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Fstoba韩式炸鸡·韩餐)

存在食品加工贮存场所环境脏乱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1、北京百兴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百兴居清真饭店)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整洁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2、北京慕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干锅鸭头家常菜(西门店))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整洁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3、北京泽鑫源文化娱乐中心(招牌名称:排骨肥牛铁锅炖(第17档口食遇优厨美食城))

存在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堆积混放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4、北京咸泽若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小恒水饺)

存在线下超范围经营食品的情形,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5、北京福味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福味家大碗面)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整洁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6、北京星满天饭庄(招牌名称:建国烧烤)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整洁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7、北京博远松惠商贸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招牌名称:早点)

存在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8、北京杰杰成冠商店(招牌名称:晋满香面馆)

存在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9、北京凡庭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凡庭轩牛腩火锅)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整洁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0、北京市西集鑫源餐厅(招牌名称:鑫源餐厅)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整洁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1、北京凤和山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孙班长拉面馆)

存在未按规定配备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2、李识识(北京)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李识识地摊黄牛肉)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整洁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3、北京名门汇食府(招牌名称:大涮庄)

存在工作人员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未穿戴工作衣帽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4、北京辰月楼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辰月楼)

存在未进行日管控的情形,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5、北京市永乐店客来顺餐厅(招牌名称:晓天烧烤)

存在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6、北京玉璐胜国电器修理部(招牌名称:烤串)

存在未设置食品安全员的情形,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责任编辑:八雨)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