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反食品浪费法,近日,广西兴宾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检查,对某餐馆开出首张餐饮浪费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5月10日,广西兴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中,在城区某餐馆检查时,发现该餐馆在就餐场所未能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和超量点餐提示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餐饮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构成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行为。
兴宾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及时公示反食品浪费海报和相关标识,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餐饮浪费提示和按需点餐及小份菜、半份菜等,并对违法当事人予以警告,限期改正。(廖胜华)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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