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您的消费已达到100元,按照我店规定,可以到临界食品专区免费任选一袋食品。”近日,在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吃货联盟食品店内,店主李先生正在热情地接待网客“临界食品专区”的提示很醒目,店堂内到处张贴着“制止餐饮浪费”“厉行勤俭节约”的宣传标语。
“这种快过期的食品能吃吗?”有顾客不放心。
“当然能,每袋都有检测合格报告。”李先生说,这是该店为了避免食品浪费搞的惠民活动,“以前食品过期后,只能下架销毁,让人心疼,我们就设置了这个专区,既杜绝了食品过期,又避免了餐饮浪费。”
“这家店曾经被我们食品安全红黑榜中的‘黑榜’曝光过,现在成了守法经营的‘宣传员’。”姜堰区市场监管局城区分局一名工作人员说,前段时间他们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店某袋装食品抽检不合格。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对于该类食品,可以根据经销商提供的进货凭证,溯源对供货商或生产商进行处理。不过,该店拿不出,未能履行索票索证的主体责任。
为此,该店被姜堰区食品安全“红黑榜”处理曝光,银行也对该店实施联合惩戒,暂停其电子支付平台使用权。该店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整改到位,主动向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制止餐饮浪费”的良好风尚。不久,该店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复查,从“黑榜”中销号,完成企业信用修复。
为进一步做细做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姜堰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将各商家的上榜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我们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了曝光商家,而是通过‘红榜’‘黑榜’对比,推动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两个责任’落实。”姜堰区市场监管局局长仲剑说,“红榜”单位得到鼓励,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其它食品经营主体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共同制止餐饮浪费;“黑榜”单位受到教育后,会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其“不光彩”经历也会对其它食品经营主体形成震慑,从而在源头上避免食品安全事件和餐饮浪费现象的发生。(缪涛 通讯员张吉祥)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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