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为规范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销售行为,近日,安徽省庐江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经营场所“生鲜灯”使用专项摸排检查。
执法人员以农贸市场、沿街商铺为重点,重点检查肉类、卤菜类销售单位照明灯具使用情况,光源的颜色、亮度和在自然光下产品的色差等,全面摸排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主体照明设施的使用是否改变产品感官性状态,做到“眼见为实”。检查同时,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宣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告知“生鲜灯”的禁用规定,引导督促相关经营者逐步更换符合要求的照明设施,还原食用农产品“真本色”,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
接下来,庐江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将继续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办法》要求,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张志超)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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