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督促指导经营主体经营者(销售生鲜、果蔬等)守法合规经营,安徽省砀山县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开展特殊光源(俗称:生鲜灯)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市场销售主体违规使用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行为。
加强监督检查。此次专项行动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门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对象,全面摸排食用农产品销售使用“生鲜灯”情况。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使用“生鲜灯”等可能影响消费者对肉类、果蔬类、海鲜类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判断的照明设施的商户,作出责令整改,要求一律停用并更换灯具设施,对拒不改正的予以立案查处。
加强宣传引导,形成社会监督。整治行动中向经营者宣传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讲解,让商户透彻地理解法律法规,积极引导食品经营者对使用的照明灯具等进行自查并规范使用照明灯具。同时对购物的消费者进行宣传讲解,让其了解“生鲜灯”的欺骗性,让消费者自觉加入社会监督的行列中,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长效性。
下一步,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开展“生鲜灯”检查工作纳入风险管控,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常态化,严厉打击使用“生鲜灯”的违法行为,还原食用农产品真本色,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张帅)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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