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你好,是市场监管局吗?我要投诉。”2024年1月10日,广西兴安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张女士打电话称其当日中午在兴安县某小吃店消费时,由于没有达到包厢的最低消费标准而被拒绝进入包厢就餐。张女士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便拨打12315进行投诉。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兴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赶往被投诉的小吃店,现场检查发现该店经营场所不仅没有张贴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也未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尽到提示提醒义务;同时在菜单上还设置包厢“最低消费”标准,这一行为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和公平交易权,且容易诱导消费者为满足“最低消费”而超量点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店予以警告行政处罚,责令负责人立即整改。
该店负责人表示认识到不当之处,立即整改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制止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社会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兴安县市场监管局已将制止餐饮浪费列入餐饮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推动树立“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新“食”尚。(广西兴安县市场监管局 李冬梅 胡忠芳)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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