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抚顺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对东洲区某饭店私自宰杀活驴进行现场核查。
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当事人在其饭店外路口处私自宰杀活驴,涉嫌用未经检疫检验生鲜驴肉作为食品原料从事餐饮服务。执法人员当场扣押已分割驴肉、驴骨共计120斤。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规定,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下一步,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四个最严”原则,加大对食品安全的执法检查力度,坚持做到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惩处一起,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责任编辑:陆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