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位费”“餐位费”“自助费”
“餐具消毒费”“服务费”
……
近年来
除了酒水菜金
餐馆额外收取名目繁多的费用
已成为餐饮行业的“惯例”
原本是餐馆的基础服务项目
为何要收费?
收费是否合理合法?
消费者是否有权拒绝?
近日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餐具消毒费”收费成惯例
提供干净整洁的餐具
本来是餐饮商家的义务
然而在现实中
向消费者索取“餐具消毒费”的现象
普遍存在
餐桌及菜单均未明示“餐具消毒费”收费事宜。
3月16日,记者走进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阿楷美食一条街的阿楷渔家小寨,只见餐桌上摆着两套用塑料薄膜密封的一次性消毒餐具,记者看到菜单和桌面上并没有标示消毒餐具的费用和相关收费提示。记者询问服务员,消毒餐具收费吗?服务员回答称,每套收费1.5元。记者表示不需要这种收费的消毒餐具,请提供店内自洗的餐具。服务员则称,店内不提供自洗的餐具。
在古乐牛香餐馆,餐桌和菜单上均无“餐具消毒费”的收费提示,经询问,服务员告诉记者,餐具每套收费1元。
3月17日,记者在阿楷乡村鱼蛙馆(店招名:阿楷美食鱼蛙馆)消费时,服务员未告知餐具需收费,结账时发现预结单上显示餐具费4.5元。记者询问支付餐具费后是或否可以将餐具带走,服务员表示这是用来统计数量的没有收费,可以退掉,最终服务员为记者免去了4.5元的餐具费。
记者质疑后,阿楷乡村鱼蛙馆收银员将拟收的餐具消毒费改为赠送。
在福州经营餐饮多年的刘经理告诉记者,一次性消毒餐具收费现象比较普遍。普通餐馆喜欢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主要因其不仅能降低成本,还能增加收入。刘经理表示,由于消毒餐具费用不高,如果有消费者质疑,有些商家会免去这笔收费,或者给客人更换自备餐具。
茶位费“捆绑”餐具
重复收取服务费
记者调查发现,不同商家对“餐位费”的规定不同,提供的服务项目也不尽相同,在有些商家消费者可以拒绝“餐位费”,有些则强制收费。
福州潮福城酒楼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了30余年的老餐饮企业,3月15日晚,记者一行3人来到该公司位于福州市福新路的潮福城大酒楼阳光城总店。这家店把各种收费都写得明明白白,主要有小食费、餐位费、服务费3种收费。
桌面上的“散座消费指南”写着:泡菜小食(1位至5位)5元;餐位费(含毛巾、功夫茶、餐具)5元/位。备注上标明:餐位费不参与会员折扣;本店所有食品及饮料烟酒按原价另收10%的服务费(服务费按原价总额的10%计算,不参与折扣)”。
记者尚未点菜,服务员就将2碟小食、湿热毛巾、餐具端放在桌面。记者明确表示不需要小食后,服务员最终同意将其撤下。记者又问,不要功夫茶,可以不用支付餐位费吗?服务员明确表示不用茶也要收,并称餐位费除了包括功夫茶的费用,还包含餐具、毛巾的费用。记者提问,服务费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服务员表示迎宾入客、上菜、餐中服务,都属服务范畴,并表示港式餐厅都有这些服务收费。
在福州东二环泰禾广场的南乡广东顺德菜店,记者看到“餐位费 5元/位”只有一行字排在菜单最角落,具体包含内容并没有明示。服务员告诉记者,“餐位费”属于必选项,餐馆会提供一份竹口味的茶饮给顾客。
无需此类服务
消费者可以说“不”
餐馆里的各种费用名目特别多
这些收费是否合理合法?
关于“餐具消毒费”,多数律师、专家认为,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附随义务。因此,餐具费、消毒费作为经营者的收费是不合法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餐馆提供整洁免费的餐具。至于“餐位费”“自助费”,除了个别地方的相关法规规定外,目前尚无全国统一的法律条文禁止收费,而餐饮企业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企业拥有自主定价权。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餐馆若要收取服务费,必须提前告知顾客,否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顾客可以拒付。在收取“餐位费”“茶位费”时如顾客无需消费茶水,则理论上餐厅不能强行收取“茶位费”,否则就涉嫌强迫交易。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何春阳指出,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收取对价的同时应当提供相应的服务。另外,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标明茶位、自助、餐具消毒服务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并以合理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何春阳认为,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不需要茶水、自助、额外消毒餐具服务的,可以直接拒绝,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强制其消费。以菜单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形式,单方设置茶位费、自助费、餐具消毒费,排除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其内容无效,消费者可以拒绝支付,特别是消费者不需要额外提供特殊消毒餐具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就应当提供免费的清洁餐具。
何春阳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餐厅结算费用时,要留心是否被多收此类费用,遇到问题时,及时协商解决,也可以拨打电话12315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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