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10月(第1期)丨关于近期餐饮单位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
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博文食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新亿美食城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设置防虫设备设施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北京独一份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独一份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北京亿松柏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王氏炉匠·烧鸟放题自助(百子湾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北京鑫雅轩餐饮有限公司——东鹏美食城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5.汉资(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蚝英雄(合生汇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6.北京九龙苑宾馆——九龙苑酒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7.北京隆顺斋饭庄有限责任公司——隆顺斋四季涮肉(左家庄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要求贮存食品的问题。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8.北京食魔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第三分公司——食魔坊美食城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9.北京萨莉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东坝中路店——萨莉亚(金隅嘉品mall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10.北京渝生汇全家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渝生汇水煮鱼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11.北京盯时候餐饮有限公司——天客来餐馆(金台路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12.北京串龙餐饮有限公司——特牧·齐齐哈尔烤肉(惠多港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环境卫生不洁的问题,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13.北京花边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花边碗牛肉面(北花园店)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环境卫生不洁的问题,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14.北京鸿洋餐饮有限公司——鸿洋美食广场
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环境卫生不洁的问题,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4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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