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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篇|儿童化妆品标签要求

2022-06-01 16:52:56 来源: 哈尔滨市场监管

《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非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

儿童化妆品应当以“注意”或者“警告”作为引导语,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应当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

鼓励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在标签上采用防伪技术等手段方便消费者识别、选择合法产品。

(责任编辑: 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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