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健康资讯!
当前位置> 健康资讯>热点新闻> > 江西省龙南一男子因虚假宣传获刑

江西省龙南一男子因虚假宣传获刑

2024-01-10 14:19:52 来源: 龙南市人民法院

2015年7月,被告人郑某某出资并邀约同案犯曹某某(已判决)、钟某(已判决)成立全南某医疗器械经营部,并在全南设立门店销售天津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RHV多功能家用温热理疗床以及床垫等产品。

2015年7月至2022年5月期间,被告人郑某某、同案犯曹某某、钟某为促销产品,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制作、印刷《RHV多功能家用温热理疗床12种理疗模式介绍》《家庭使用方法》《好转反应的症状、原因及解决建议》等宣传单,上述宣传单宣传的适用范围远远超过国家药监局核准的产品适用范围,而且理疗效果严重夸大,如包含“调节脏器功能、调节身体阴阳平衡、预防各种疾病、增强生殖器功能、改善性功能、提高集中力、增强记忆力、促进副交感神经功能、适合所有疾病让疾病好得更快”等虚假广告词。

曹某某、钟某等人在销售产品过程中,采取散发宣传单、免费体验、拉人头送礼品等方式吸引以老年人为主的顾客聚集到店里,通过上课、观看视频、“一对一”宣讲、让顾客上台讲体验感受等形式虚假宣传产品的功效。如宣传理疗床、床垫可以治疗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子宫肌瘤、妇科病、男性各种肾病等疾病。有些顾客使用理疗床后出现起水泡、头晕、呕吐等不良反应,她们向顾客解释是因为顾客身体出现了状况,需要继续使用。上述虚假宣传误导了广大中老年顾客,导致大多数顾客购买产品后却没有实际效果。

被告人郑某某、同案犯曹某某、钟某通过虚假宣传某理疗床等产品的功效出售产品,违法所得106.761万元。

法院判决

本院认为,被告人郑某某在经营全南某医疗器械经营部过程中,对其销售的RHV多功能家用温热理疗床等产品功效作虚假宣传,违法所得数额106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虚假广告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判处被告人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法条链接

虚假广告罪:是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官提醒

作为老年消费者,在面对纷繁复杂的保健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保持理性,务必正确认识保健品的功能和作用,按需选购,谨防上当受骗。首先要警惕各种以免费为名的保健品推销活动,不轻信、不购买;其次要养成正确的就医看病习惯,不要相信所谓专家的夸张宣传和神奇疗效,更不要相信有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责任编辑: 陆明 )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微评 Micro comment

热点新闻 hot news

企业动态 dynamics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