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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点迷津!警惕求职类传销陷阱

2024-02-27 17:14:41 来源: 扬州市场监管

元宵节后,是返城复工、学生返校的高峰期。不法传销分子往往选择在此时以招工就业、“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旅游互助”“1040阳光工程”等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推销产品和服务,从事传销活动,诱骗人员上当受骗。

为关注重点人群

提高禁止传销宣传力度和精准度

针对元宵节前后就业市场

“供需两旺”的现状

扬州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开展禁止传销进

人才市场专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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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题宣传活动由扬州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旨在向广大求职者传递反传销知识,引导求职人员认识传销、辨别传销、远离传销,共同维护稳定市场秩序。活动现场,由市市场监管局、市中院、市公安局和邗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组织联合宣传队,通过解读宣传展板、派发宣传单页、接受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向求职者详细讲述传销的危害性、识别传销的技巧以及防范传销的方法,着重提醒求职者要保持警惕,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诱惑,避免陷入传销陷阱,同时,执法人员还鼓励求职人员加入到打击传销的行动中来,配合政府共同打击传销违法活动。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根据禁止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具备以下特征就可以判定涉嫌传销:

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

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责任编辑: 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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